問:本司生產覆銅箔基板產品,生產中含丙酮的有機廢氣通過收集,經過水洗-活性炭吸脫附-含丙酮的混合液蒸餾,提取高純度的丙酮本司生產回用。 想咨詢以下問題: 1.本司廢氣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含丙酮混合液屬于危險廢物嗎? 2.本司本套廢氣處理是否屬于危險廢物自行處置利用項目?
答:您好,根據(jù)現(xiàn)行法律法規(guī),有機廢氣不屬于危險廢物,因此廢氣治理設施也不應認定為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?!段kU化學品目錄》規(guī)定,丙酮屬于危險化學品?!秶椅kU廢物名錄》規(guī)定,工業(yè)生產中作為清洗劑、萃取劑、溶劑或反應介質使用后廢棄的其他列入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的有機溶劑,及其再生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及其他過濾吸附介質,屬于危險廢物,代碼依次是900-404-06、900-405-06。對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,應當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予以認定。對危險化學品生產、管理等應從其規(guī)定,建議咨詢主管部門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
來源:廣東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